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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1-11-26 預覽:560
放電保護: 使用客戶端時,不應出現(xiàn)過度放電保護。這種過放電保護是一個更高的水平。一般來說,對于保護電壓為2.5V的電池,耗電元件的最小工作電壓應為3.0V或更高。電池的過放電保護電壓不能每次都使用。
充電過流保護: 一般來說,當充電器的電流大于電池的充電過流保護值時,會發(fā)生保護,這屬于兩者之間的匹配問題。
過充電保護: 檢查充電器的電壓匹配。一般來說,充電器的電壓需要小于或等于充電極限電壓,并且每個電池都有相關規(guī)定。
短路保護: 發(fā)生短路保護時,應查明原因,避免重復短路保護。對于意外短路保護,在正常組裝和使用前必須拆除短路保護; 如果電池和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有短路保護,在拆除短路保護后,取出電池并重新組裝; 消除短路的一般方法是充電。
放電過流保護: 一般來說,電池保護是由電氣設備的大啟動電流引起的。在早期設計階段,應考慮電池過流的冗余,并應提供給電池設計制造商,以避免過流保護; 如果是速率型電池,必須提供速率連續(xù)放電電流,該電流不同于電池的最大放電電流。電池的最大放電電流意味著它可以在這種電流下放電,而不是連續(xù)放電,因為連續(xù)放電有大量的加熱問題需要解決,并且在設計中應該有大量的冗余設計。